第13章

  • 面纱
  • 郭羽
  • 4532字
  • 2025-03-12 13:06:47

2000年5月19日

“露丝,今天如此迷人,来,喝一杯。”说话的男人中等身材,两道浓黑眉毛挑成了两座山峰,稀疏的胡子下薄片似的嘴唇吐出含混着酒气的话语。

“金老板来捧场,自然是要好好打扮打扮。”那个叫露丝的女人端起酒杯,冲着刚才说话的中年男人媚眼一笑,烈焰红唇触碰到酒杯口,仰起雪白修长的脖颈,一饮而尽。

超悦铜锣湾酒吧VIP包厢里烟雾缭绕,脂粉香水味闯过朦胧的灯光冲进鼻腔,惹得那些男人们意乱情迷。真皮包裹的大沙发上,男男女女觥筹交错,水晶酒杯在红黄绿的光圈里透出扑朔迷离的气息。

眼前这位叫露丝的小姐,三个小时前还是华中大学里一名不起眼的大学生,此刻一袭玫红色亮片吊带连衣裙包裹着她曼妙的身材,举手投足间摇曳生姿,成了包厢里最光彩照人的小姐。

露丝是黎花在超悦铜锣湾酒吧的艺名,在这里没有人知道她叫黎花,也没有人在乎她的真实身份,只在乎她能不能让客人尽兴,让客人高兴了,她就能拿到更多的小费。在超悦铜锣湾做一晚上,绝大多数时候比在小饭庄干一个月的收入还多。

一年多前,黎花向小饭庄的秋姐辞了职。她攥着那晚在小饭庄陪酒赚来的900块钱,生平第一次走进大商场买下两条漂亮的连衣裙和一些化妆品,摇身一变跨进了市里最高档的酒吧。黎花底子不错,她略施脂粉,在脸颊的疤痕上巧妙地绘上两朵生动的玫瑰,这在繁华的夜生活中反而增添了她独特的魅力。

黎花白天上课,晚上下课后就马不停蹄地赶来酒吧陪酒。为了不让同学知道她干这行,黎花向学院打了报告,从宿舍搬了出来,在距离酒吧不远的城中村里租下一间农民房,虽然环境复杂,但好在价格便宜。黎花只陪酒,这是她给自己的底线。只要攒够整容的钱,她就立刻跟这段不堪经历彻底了断,开始她全新的人生。

她必须去整容。脸上的疤痕是她挥不去的梦魇,时刻提醒着她那段可怕的经历。每一次从镜子里看到那张脸,她都被自己丑陋的模样吓到。这两年里,她跑了好几家医院打听整容的费用,高得咋舌。靠她在小饭庄打工根本不可能在大学一毕业就有足够的钱去改变她的容貌。路是死的,人是活的。那一次五哥带来的朋友对她一番嘲弄,虽然令她当众难堪,事后却让她看到了另一种希望。

眼前的这个金老板是她的常客,出手大方,为人也算正派,不会动手动脚,在黎花眼里,是一个优质客人。只要金老板来,这一晚她的收入就有了保障。也不知为何,金老板每次来都会点她。

黎花知道金老板的地产生意做得很大,手底下有几百名员工,却见他在带来的客人面前总是点头哈腰,也常被客人灌得烂醉如泥。有好几次,待客人散去,是黎花从包厢的厕所把吐得绵软无力的金老板连拖带拽地安顿到沙发上。

以前,黎花觉得有了钱就可以拥有一切,直到走进超悦铜锣湾,在这里见到形形色色的人后,她才明白,再有钱的人到了有求于人的时候也要自动矮去三分。超悦铜锣湾就像是一面放大镜,将那些在光鲜亮丽外表下潜藏的瑕疵和秘密暴露无遗,就算是那些隐藏在华服之下的跳蚤也能看得一清二楚。

两个月前的一个晚上,她和另外四个小姐被带进一个豪华包厢,里面有五个男人坐在沙发上谈笑风生,看起来已是在别处喝过不少酒,没有尽兴,又来这里消遣。

一进包厢,黎花的目光瞬间就被坐在最中间的那个男人镇住了。他穿着下午上课时那件熨得笔挺的浅灰色毛呢西装,一丝不苟的大背头下是一张沉稳的国字脸,一副金丝边框的眼镜在包厢灯光的作用下格外闪耀。黎花认识他,是刘东方院长!

在看到刘教授的一瞬间,黎花的心紧张得差点从嗓子口跳出来。面色绯红的刘教授正眯缝着眼望向她们这边,眼神在她们五个人身上徘徊游移。慌乱中,黎花定了定神,才想起每次去上课都是把自己的脸包裹得严严实实,刘教授应该认不出来自己,方才将心安回原位。只是,黎花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个在讲台上风趣儒雅,张嘴便是《诗经》《离骚》的刘教授怎么会来这种地方?

“来来来,大家每人挑一个,这里的小姐素质都很高。”坐在最靠近门口的矮胖男人豪情万丈地大手一挥,似是在指点江山。未等其他人开口,矮胖男人便搂过站在黎花右手边的莉莉,将她送到刘教授的身边,满脸堆笑地介绍:“刘教授,这位莉莉小姐可是超悦铜锣湾的红人,今天就让她好好陪您高兴高兴。”

刘教授在半推半就中,一只手已经搭在莉莉超短裙下裸露的大腿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啊!梁总,你这《诗经》学得不错。”说完,又在莉莉的大腿处捏了两下,“姑娘,你知道吗,这个‘好’,读第三声,你们这些人啊,经常读错……”

“刘教授,今天又给我上了一课,来,来,来,我敬您一杯!”矮胖男人兴致高昂,一杯酒下肚后抹了抹嘴,又说道,“我顶喜欢和你们这些文化人交朋友,我现在就是吃了读书少的苦,所以希望我闺女可以上个好大学。”

“梁总这是哪儿的话。梁总的事业风生水起,每年给我们市里贡献那么多税收,这可是我们读书人比不来的。您女儿有您这样的父亲,必定是极为优秀,上大学的事,不必担心。”坐在刘教授左手边长着一张似马脸般长脸的男人接口说道。

“就是,有我们这些叔叔伯伯在,小侄女的事,梁总就放心吧。”刘教授懒洋洋地靠在沙发上,一只手做了一个一切撇开的手势,另一只手则紧紧搂着莉莉。

“小女有几位叔伯,真是小女的大幸,我替小女敬大家一杯。”矮胖男人的五官已是谄媚到极限,身子像只熟透的大虾一样弯曲着,最辛苦的估计是他那个大肚子,被挤到一处悬在空中无处安放。

男男女女推杯换盏,劝酒声恭维声嬉笑声此起彼伏。黎花陪的是五人中最年轻的一个小伙子,神气轩昂却很是拘谨,大概是第一次来这种地方,在另外那四个中年油腻男中显得格格不入。黎花没问他姓什么做什么,只是简单地陪他喝了几杯,她心想道,也许过不了多久,他应该也会像他们一般,能够尽情享受眼前的一切。

在零碎的只言片语里,黎花大概听明白了眼前这个局的中心意思,矮胖男人是一家大企业的老总,他女儿今年想考研究生,但成绩堪忧,想请几所大学的领导帮忙想想办法。所谓的想想办法,是一种极为委婉的表述,背后的深层意思大家都心知肚明,通俗了说就是“走后门”。

酒兴正酣,男男女女东倒西歪,几乎都扭作一团,黎花瞥见刘教授的手正从莉莉的低胸领口伸进去又往下探,揉捏着那个最柔软的地方,那张酒气熏天的脸快乐得陶醉又猥琐,与课堂上的正经威严判若两人。

恍惚中,黎花被一种奇怪的感觉包围,自己仿佛置身于一个光怪陆离的地方,包厢里这些五颜六色的灯光像是照妖镜,将这些衣冠楚楚的知识分子照得扭曲变形。刘教授离了课堂才几个小时,便变了面目。刘教授,这位平日里在讲堂上威严的学者,离开了教室的庇护不过数小时,便如同换了一副面孔。黎花的心中涌起一股难以言说的恐惧,她不敢去想象,如果这间包厢里只剩下刘教授和莉莉,这位大学教授在无人的角落里,又会展现出怎样不为人知的一面。

自那一幕之后,当黎花在课堂上再次遇见刘东方,她的心中便不由自主地泛起一丝不适,听课不再像以往那般专注、纯粹。冯晶晶对黎花的这种变化感到困惑不已,多次试图探究背后的原因,却始终未能揭开谜底。然而,黎花对于自己涉足陪酒行业的那份纠结与心结,却在这微妙的转变中意外地得到了释放。

眼下这一场酒,是一场“硬仗”,黎花有些心生怯意。金老板今天带来的客人和以往那些西装革履的很不一样,沙发上坐得东倒西歪的几个男人,五颜六色的大花衬衫下不是露出大花臂,就是晃荡着一条极粗的链子,嗓门大得像工地上的电钻,嗡嗡嗡吵得人脑壳儿疼。相比起那些表面上看起来正人君子的客人,黎花倒是觉得他们活得坦荡。

“好酒量,好酒量。跟露丝小姐喝酒,喝得就是一个豪气。露丝小姐,今晚陪我这些贵客喝开心了,一定不会亏待你。”金老板拍了拍身边的手提包,给黎花使了个眼色。

黎花莞尔一笑,心领神会。今天正好撞上生理期,开工前,她特地吃了片止痛药。幸好明天是周末,白天可以睡个昏天暗地,也不必担心一身酒气去上课。

豁出去了!

这一晚,黎花喝下一瓶洋酒,至于啤酒喝了多少,她记不清了,只记得两种酒在胃里翻江倒海,跑去厕所吐过两次。小姐妹劝她不要这么拼命,家里又不是揭不开锅,何苦这么糟蹋身体,止痛药碰上酒精,搞不好要闹出人命的。

但是,黎花不想失去金老板这个大客户。在这个美女如云、寻求新鲜刺激的地方,能有两三个照顾生意的常客,不是件容易的事情,黎花有小半的收入都是从金老板的手指缝里漏出来的。人会因为没有钱而被逼得去出卖灵魂、肉体,甚至走投无路去死,穷的苦黎花吃够了。

走出酒吧的时候,已过凌晨一点。她的脚步踉跄,沿着台阶缓缓而下,街道上寂静无声,空无一人。然而,她的目光却被斜对面的一个孤独身影所吸引。那人见她出现,便急匆匆地小跑而来,一把抓住了她的手臂。

黎花的身体虽然轻飘飘的,仿佛不受控制,但她的意识却异常清醒。她用尽全身的力气,将那人猛地推开,紧紧抱住自己的手提包撒腿就跑,那里面可装着今晚拼出老命喝回来的2000块钱。

她听小姐妹说起过,最近这附近有人半夜专挑小姐抢劫的事儿。这让她的脚步更加急促,心跳如鼓。

“是我!”那人紧追不舍,又从后面抓住黎花的胳膊,黎花一个趔趄,差点摔倒在地,幸好有一股巨大的力量,将她托住。

黎花抬起头,疑惑地看见一张同样酒气熏天的脸,眼里织满了红血丝,右半边脸上那道三寸长的刀疤黎花印象很深:“五哥?你怎么会在这里?”

“等你。”五哥答道。

“等我?”经过刚才那一闹,酒已醒了大半,想到半夜三更一个不算熟悉的男人在酒吧门口等自己,黎花又警觉起来,“等我做什么?”

“刚才在酒吧远远看到你,想着等你下了班和你聊聊。”

听闻五哥半夜在酒吧门口等她,想跟她聊聊,黎花很是惊讶:“我跟你?有什么好聊的……”

“秋姐说你不干了,我还以为你找了好工作,没想到你居然是来这里!你好好一个大学生,为什么要来这种地方陪酒?”

黎花作势拍了拍五哥的脸,她早已没有了之前在小饭庄时候的拘谨,笑道:“这种地方不是你们这种人最喜欢来的吗?我来这儿也是你朋友教导得好,上大学是为了挣钱,陪酒也是为了挣钱,一回事儿嘛……你一个小混混,来跟我讲这些大道理,你怎么不去上大学,我看你年纪也不大,应该也正是读大学的年纪吧。”

“如果有机会,我也想上大学。”五哥没有因为黎花的这番话而动怒,一个平日里吊儿郎当的混混突然严肃起来,像是换了一个人,缓缓地向黎花吐露出他那段经历。

他今年23岁,小时候他很喜欢读书,如果当年没有辍学,现在应该在上大三。他8岁那年,妈妈死了,在他15岁的时候,他爸烂赌在村里欠下一屁股赌债,为了躲债,趁夜带着他逃出村子。他跟着爸爸到处打零工,赚来的钱又被爸爸输掉。

“一个孩子在社会上混久了,就会变成我这样,但是你那么不容易考上了大学,要珍惜,父母在天上看到你现在这个样子,会心痛的。”说话间,五哥脱下穿在短袖外面的衬衫,给黎花披上,“这么晚下班,怎么连衣服都不换?”

黎花听着五哥这一番话,一动不动地站在原地,楞了很久,唯有眼泪止不住地往外涌。最后,蹲在地上抱头痛哭了起来。她哭了很久,哭得天上的星星变换了位置,哭得月亮从云层里穿出来看伤心人落泪,唯有五哥一动不动蹲在一旁,直到她哭到筋疲力竭方停下来。

那晚,五哥不放心,送黎花回到出租屋。临走时,他对黎花说,要是缺钱,可以跟他说,不要再去酒吧陪酒了,容易遇上坏人。

“我不想靠别人,这个世界上,连最亲的人都靠不住,更何况我们只是萍水相逢,我只想靠自己。”黎花问五哥,“那你是好人还是坏人。”

五哥笑了笑,没有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