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上篇

周屏抬起头,向地面望去。他在多少米的高空了?他不知道,那个伸缩的小电视已经黑了屏收回了脑袋,屏幕还亮着的时候,航行轨迹的移动慢得让他心烦。

依稀的薄云,依稀的大海,没有多少山,一望无际的平原上是一望无际的绿和黄。现在是八月底九月初,学生开学的日子,算是初秋,地里的庄稼都开始泛了黄色。他对农业一窍不通,也许那并不是庄稼,只是一片愿意发黄发绿的地,从几千米的高空俯瞰的时候就像一幅静止的画一样。

周屏原本已经回到了大学,可是刚在那个城市落地就被通知取一个东西。他是唯一知道那个东西放在哪里的人,父母都不在家,他必须亲自回来取。

飞机缓慢地降落着。每当高度爬升的时候周屏就觉得它在下降,每当他想再向下看几眼那座现在还无法分得清的小城时飞机就向另一侧倾斜,于是周屏的视野里只剩下一片空白的蓝天。他这时就想起了《嘉莉妹妹》里carry第一次来到芝加哥时在火车上看到的画面。

兴许是芝加哥,他记不清了,那是三年前大一时候的课。但是那段译文他却能倒背如流。那是一道期末考试中的考题,他的翻译被老师挨个班夸赞,因此哪怕再过几年他相信他也依旧可以倒背如流:

火车驶过开阔平坦的大草原,他们看见一排排的电线杆穿过田野通向芝加哥。隔了老远就可以看到芝加哥城郊那些高耸入云的大烟囱。开阔的田野中间不时耸立起两层楼的木造房屋,孤零零的,既没篱笆也没树木遮蔽,好像是即将到来的房屋大军派出的前哨。

“房屋大军派出的前哨”,每到回想起这段时他总会连带着想起一个叫《kingdom》的像素小游戏。他总是在盖房子升级城防,向西推进自己的阵地,收很多农民,根据水渠修建几处零零散散的田地,在背景清清亮亮的日出日落中骑着马趟过荒野。他太喜欢这种感觉了,就像他即将回到这座城市——他的家乡的心境一样,他从郊外的机场,穿过稀稀落落的行道树,像是在一颗大蚌里小心地寻找一粒珍珠。

其实机场附近有什么光景呢?稀稀落落的树,灰扑扑的路,为了停车费骂骂咧咧的人,从挤了五六个人的车上滚下来后闷闷不乐的学生的“谢谢”,行李箱在地上摩擦的巨大声响,被隔绝在大厅里的播报,尽头的海。机场附近能有什么光景呢?可是他就是迫不及待想看到这幅寻常甚至于寥落的光景,好像他曾借此见证了这座小城崛起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好像他曾经奔跑在尽头的沙滩上时回头微笑时拍下自拍时拍进去了这件庞然大物作为珍宝,好像,他的人生就是从这里开始:

他第一次通过“起飞”离开了这座生活了十八年的城市,去往另一个陌生的地方,去迎接他全新的生活,去上某所大学。

不,他的人生,就是从这里结束。

周屏抿了抿嘴,重新低下头。他不知道为什么要在这样一个激动人心的时刻去想他正在经历并且要继续经历的痛苦生活。飞机还在降落,只要他再抬头就能看见地面上熟悉的城建布局,可是他只是低着头,讪讪的,想着那个遏制不住去想的女人。

他遏制不住去想那个女人,画着精细的妆容,永远在呼来喝去颐指气使。他看过她在各种赛场上叱咤风云侃侃而谈,举着形形色色的奖杯合影后又不屑地把奖状扔进他的怀里;他听见她和过往的朋友通电话,分享着在中学时如何如何参加各个项目考察各个展馆,在本应被罚写一百遍的生物作业上画着恐龙的图像;他总有太多太多关于她的回忆,他不喜欢她那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样子,可是又不由自主地着迷,着迷进了骨子里,从留意到表白,从被拒绝到再次表白,从牵手到接吻再到共枕而眠,他无法忘记这些有点戏剧化的千丝万缕,他永远记得最后一次拥抱时她的体温和温温柔柔的触感。

后来他们分手了,他无法遏制地去讨厌那个目中无人的公主,又无法遏制去回想那双在月夜里闪闪发光的带笑的眼睛。他害怕回到学校,学校的每个角落都有那个女人的影子。

飞机开始降落,他贴紧椅背,像脱了力一样垂着头,留着一点余光去看地面上近在咫尺的城市。

城市看不见了,现在是郊区,稀稀落落的树,然后是那座巨大的白色建筑,崭新的,像是一头大象死后白森森的骨架。

他终于到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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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门而入。

虽然前不久刚从这个房子离开,但周屏总觉得仿佛离开了三年一样。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从主卧窗玻璃投射进来的阳光,阳光铺洒在窗台下一方天地,白色的瓷砖反射起刺眼的光打在室内的磨砂玻璃上,于是天花板上荡漾着水波一样的影子。

主卧是他自己的卧室,有一张不大不小的床,一张不大不小的书桌,一个很大的书柜和一把电竞椅。他不喜欢看书,那些书大多是全新的,整整齐齐排列在柜子里,连灰尘都是静止的。书桌上摆着一些文具和生活用品,已经被阳光晒褪了色,厚重的灰尘随着他的踏步在阳光下飞舞。

八月底总能让他想到暑假最清闲的时段,他仍旧清清楚楚地记得何年的八月他在一地阳光里玩了哪些游戏看了哪些动漫电影。母亲喜欢阳光,即使盛夏也不愿拉上窗帘,他总要在阳光下的空调房里躺着看一整天的电影,没日没夜地打游戏,晕3D的话就走到窗台打开窗户看一眼飞鸟。靠海的地方总有很多海鸥,他总能看到很多海鸥在空中盘旋着叫,他就在阳光下挥手,心里调侃一句“你是自由的”。

周屏仰面倒在床上。白色的床单,轻薄的被,他忽然就想到了那个挥之不去的女人。比女人更早入侵记忆的是那家酒店洁白的床单,然后是她那天穿的白裙子,而她坐在床边轻轻地晃着腿。酒店里拉着严严实实的窗帘,她说不用开灯了,晃眼。

周屏翻过身去,从床头的柜子里拉出一本书来。他依稀记得那里整理的是高中的课本,却抽出了一本初中的数学书。初中的数学书不应该早就卖了吗?他绞尽脑汁地想。虽然想起这个细节并没有什么价值,但他还是费了点心思去想,忽然察觉到了一点丢失的记忆,或者说是,情感。

有一套书被母亲借给了楼下那个女生的妹妹。妹妹是二胎,她的姐姐和周屏同岁,是周屏的发小。

也算是青梅竹马。

周屏忽然抑制不住想去见见那个女孩。他们不在同一所高中,也不在同一所大学,他们的交集止步于初中毕业,可是他们毕竟分享了彼此的前十五年人生。

周屏整理了一下行装,把要取的资料装进行李箱里。其实他本不用带什么东西回来,可是他执意拖一个箱子,好像这是他漂流在外时唯一能给予依托和安慰的东西。

就像古人送行时的一抔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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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屏轻轻敲了敲楼下的门。大门还是三年前的样子。他知道自己几天前还在这座楼里上上下下,可是那段记忆就像被洗牌了一样,他记不起来,他唯一能追溯的关于家的记忆就是三年前,刚刚高考完的日子。

门内静悄悄的。忽然对门的大门咔哒一声打开,那个和蔼可亲的老太太探出头来,把一袋垃圾放进门口的箱子里。

“奶奶好。”

“小周回来啦?”

“嗯,回家一趟拿点东西。”

“真不错……已经长成大小伙了,哈哈。”

周屏微微点头,老太太把门咔哒一声关上了。三楼住着发小和一对老年夫妇,老太太喜欢跳舞,每天晚上都要让老头子骑电动车带她去海边跳广场舞。三年前流行过僵尸舞,周屏在那宛如百鬼夜行的队伍里见过那个笑容灿烂的奶奶,队伍之外的石凳上,老头抽着烟,迷瞪的眼看看跳舞方队再看看对面的海。

周屏这时想起来了抽烟。面前的门咔哒一声响起,先是一缕卷曲的褐色头发耷拉出来,然后是发小亮晶晶的眼睛,最后是一只把着门的手。

“周……周屏?”

“嗨。”周屏现在只想抽烟。如果屋子里有别的男人他一定打个招呼就走,但是他希望在走之前能跟那个男人讨一只烟。

屋子里没有男人。

淡淡的烟味窜进他的鼻孔。

屋子里现在没有男人。

“好几年没见,上下楼也不着面,怎么,突然想着跑过来了?”

发小在他身后关门,然后走进右手边的卫生间拿了条干毛巾搭在脖子上。她的头发在湿漉漉滴水,水滴在干毛巾上,干毛巾垂在她的胸口,她只穿了一件单薄的睡衣。

她轻巧地关上厕所的灯,踩着湿漉漉的拖鞋走进厨房。于是周屏也跟着走进去。他不知道自己要干什么。他只是忽然想看看发小打个招呼,可是忽然就走进了她的屋子,价值不菲的烟草味淡淡地萦绕在他的鼻尖,他忽然有些茫然。

“现在大四了是吗?怎么还没开学?”

“明天下午的飞机。”周屏的声音有些低哑。

窗明几净的厨房,发小熟练地从柜子里拿出一叠餐盘,然后从一旁的箱子里拈了两个柠檬出来丢进水池子里。

“懂了,是让我给你践行吗?”

她终于回过头来,靠在窗台上,歪着头看着周屏。周屏比她高一大截,这还是他第一次和这样一个娇小的女孩站在一起。大学里的那个女人几乎和他一般高,周屏终于可以把视线放的低一点。

他觉得自己该走了,他的登门拜访本来就没有任何目的和意义,他应该转身就走,可是他不知道为什么就停在了这个不远不近的位置,他看着发小,尽管她毫不避讳自己没穿内衣的事实就大大方方地站在窗下但周屏就盯着她的眼睛。他第一次知道“桃花眼”这个词的时候就是在别的同学形容发小的时候,周屏当时什么都不懂,他就像现在这样呆呆盯着发小的眼睛。

这段记忆开始苏醒。那是在初中快要中考的时候,他和发小是同桌,发小成绩优异,被安排来辅导他的英语和语文。发小的作文永远写的优美动人而声情并茂,周屏的作文永远写的无比生硬而五大三粗,于是发小就给他讲很多很多故事。她表姐是从城郊一处废弃工厂搬来这里的,她从小就听姐姐讲工厂的见闻,讲那里的流水线工人一丝不苟地把东西装进罐头里,讲某个流水线工人在上班时间偷偷写情书被罚了钱,讲某个流水线工人不堪重负从楼顶一跃而下。发小把这些故事通通写进作文里,但她不傻,她写的永远是童话,并通过一个又一个隐喻的童话获得了一个又一个奖,还有“针砭时弊”的美名。

她从小就喜欢童话。每个女孩子都喜欢童话。小学时她喜欢钻进小树林里假装被绑架,让周屏带着别的小男孩去救她。那个时候他们就读于一所很小很小破破烂烂的小学,操场中心的草永远没有人清理,他们会扑进草地里抓蚂蚱,这项传统艺能一直延伸到初中,初中还没翻新时,他们被迫在舞蹈教室上课,发小通过四面八方的镜子找到了一只躲起来的小鸟。那时周屏拿着一根长竹竿去够那只燕子,在把地上的垃圾全部打翻之后终于把燕子赶飞了出去,他说我们给燕子起个名字吧,发小说就叫周屏。

太多太多回忆不留情面地冲进了他的脑海。发小轻轻笑笑,转过身去洗那两颗柠檬。

“我记得你不吃香菜,但好像能吃酸?要来杯柠檬汁吗,鲜榨的,我的手艺你放心。”

嗡鸣的榨汁机的声音掩盖了她低低的说话声。厨房的窗玻璃也是磨砂的,整个房间浸泡在忧郁的冷调里。

“今天他不会过来。我就要搬走了。我要结婚了。汪小姐和高先生。”

周屏一愣。

虽然在踏进大门之前他就隐隐猜到了这件事。因为父母的原因,发小从小就对抽烟深恶痛绝,可是而今她的屋子里萦绕着价值不菲的烟草味。周屏嗅着那缕烟味,缓缓倚靠在门上。

也许名贵的烟酒没有劣质二手烟伤身体,但她终究嫁给了一个喜欢抽烟的男人。

“他在泰格花园买了一套别墅,三四天之后吧,他会来接我。”

“恭喜。”

“哎呀哎呀,语气怎么这么低沉呢?”她一下子提高声调,挂起一个俏皮的尾音,“新郎从来也不是你,不要心灰意冷呀!来,高声一点,开心点,说两句好听的祝福的话吧。”

她偏头过来,亮晶晶的小鹿一般的眼睛直勾勾盯着他。

“祝你新婚快乐,秋水。”

“哈哈哈哈,借你吉言!”秋水将手机上的录音机终止,敲打键盘的声音哒哒,名字变成了“周屏的祝福”。

“我会好好珍藏的!”

鲜辣的柠檬汁的气息冲涌进他的鼻腔,周屏下意识后仰。秋水咯咯咯笑着,翻出一柜子乱七八糟的酒瓶,又捞出一个高脚杯和调酒的仪器。她的动作娴熟而轻巧,制备鸡尾酒的时候翻腾的手腕就像被丝线牵着在风里摇晃的千纸鹤。

“American Lemonade,请~酒精度很低,随便喝!”

澄澈明净的红酒漂浮在黄白色的柠檬汁上,周屏不由得想到大学里那个经常带着酒红色美瞳自拍的女人。她有各种颜色日抛半年抛的美瞳,但是钟爱红色的眼睛,热情,炽烈而单纯,神情低落下去的时候又好像在滴血。他不知道应不应该喝掉,也不知道喝下去会不会引申出什么寓意,他只是凝视着杯中微微抖动的酒液,想象着红糖融化时飘逸的纹理。

“我走了。”他压低声音说道。

“为什么呀?私闯民宅,一言不发,为什么来找我呢?”

秋水的尾音如丝般攀附在他的耳畔,他微微偏头,她已经把酒杯抵在自己的掌心。秋水踮着脚才能够及他的肩膀,她一手举着酒杯,一手撑着桌沿,手掌就落在周屏的手边。

“好喝。”他匮乏的语言系统只能挤出这两个字。

“那肯定,我在酒吧工作了三年,少说也是有板有眼的调酒师了。你还想喝,哦不,品尝,鉴赏什么呢?我都给你做。”

“谢谢,不过我要走了...”

“你来找我,不是想来听我的故事吗?”秋水忽然轻声笑了笑,抬头,“我本以为,这辈子我能遇见的最后一个故人,只剩妈妈的坟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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