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九代猎户出个读书人

大梁朝,景和十七年,秋。

秦岭以南,巴山县深山老林里,陈家院子天没亮就热闹起来了。

不是打了什么大猎物,是陈家老六——陈默,今天要进城赶考。

“老六!把这碗参汤喝了!“

一个声如洪钟的妇人端着海碗从灶房跨出来,碗里的参汤晃得像个小池塘。这妇人身高足有五尺六寸,膀子比寻常男人大腿还粗,一巴掌能把野猪拍晕——正是陈默的娘,王氏。

陈默坐在门槛上,捧着比脸还大的碗,面无表情地喝。

他已经穿越到这个世界整整三个月了。

上辈子他是某互联网大厂的项目经理,连续加班七十二小时后,猝死在工位上。手里还攥着改了十八版的方案文档,电脑屏幕上最后一行字是——“陈默,方案再优化一下,今晚下班前给我。“

他记得自己最后的念头是:去你妈的,老子不干了。

然后他就睁开了眼,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满是草药味的土屋里,身上盖着兽皮,旁边坐着一个膀大腰圆的妇人,正用能装下整只鸡的碗给他灌药。

“我儿醒了!当家的!老六醒了!“

那声喊,震得房梁上的灰往下掉。

此后三天,陈默弄清楚了自己的处境——

大梁朝,一个历史上不存在的朝代。科举制度完备,但考题内容……怎么说呢,跟他上辈子在互联网公司遇到的甲方的需求一样离谱。

陈家,九代猎户。

不是那种偶尔打打兔子的猎户,是祖祖辈辈靠山吃山、能追着野猪跑三条山岭的硬核猎户。陈家男人代代能打,女人也能扛着野猪下山。陈默的爷爷七十岁了还能徒手劈柴,他爹陈大山更是十里八乡闻名的“巴山熊“——因为据说他真跟黑熊摔过跤。

陈大山和王氏育有六子一女。

老大陈虎,三十二岁,身高八尺,能扛三百斤野猪走山路不喘气。娶了隔壁村同样壮硕的刘氏,两口子打架能拆半间房。

老二陈豹,二十九岁,比老大还高半头,但性格闷,一天说不了三句话,全靠拳头交流。

老三陈熊——对,就叫陈熊——二十七岁,是全家最壮的,腰围跟水缸似的,打猎时喜欢直接把猎物扑倒摁住,跟他的名字高度契合。

老四陈鹰,二十五岁,瘦一些,但跑得快,追狐狸能追到狐狸累死。

老五陈凤,是家里唯一的女儿,二十三岁,嫁了隔壁县的铁匠。别误会,她不是那种绣花弹琴的姑娘——她打铁的力气比她丈夫还大,夫家至今没人敢纳妾。

然后就到了老六,陈默。

今年十六岁,身高五尺四,体重不到九十斤。眉清目秀,皮肤白净,搁在陈家这群虎狼之辈里,像是一窝猛犬里混进了一只猫。

至于老七,陈狼,十四岁,已经比陈默高半个头了,正在跟他爹学打猎,每天拎着两只野兔回来还嫌不够。

陈默穿越来的头一个月,主要在干两件事。

第一件,接受自己从一个九九六社畜变成一个体弱多病的猎户家老六的事实。

第二件,弄清楚这个世界到底有多离谱。

这事儿还得从他穿越那天说起。他醒过来的时候,原主的记忆告诉他:陈默自幼体弱,三岁差点没了,五岁才学会走路,七岁还搬不动一桶水。陈大山和王氏带着他看了十里八乡所有的大夫,结论一致——这孩子天生不足,怕是活不过十二岁。

陈大山不服气,扛着猎枪进了深山,打了三天三夜,拖回来一头罕见的白鹿,取鹿血给陈默喝。王氏更是把家里能卖钱的山货全卖了,换了一堆人参、灵芝、何首乌,变着法子给他炖汤。

就这么灌着药汤长大的陈默,虽然身子骨还是弱,但莫名其妙地活到了十六岁。

而且活出了全家人的偏爱。

在陈家,陈默是绝对的团宠。

王氏不用说了,每天变着花样给他炖汤,什么鹿茸炖鸡、人参炖排骨、灵芝炖老鳖——陈默有时候觉得自己的血管里流的不是血,是十全大补汤。

五个哥哥更是把这个小弟宠到没边。老大陈虎每次进山打猎,最好的肉一定留给老六。老二陈豹虽然话少,但谁要是敢说陈默一句不好,他拳头比嘴快。老三陈熊更直接——有人嘲笑陈默像条豆芽菜,他一把把人拎起来:“豆芽菜怎么了?我家豆芽菜金贵着呢!“

就连嫁出去的姐姐陈凤,隔三差五就托人捎来一包红枣枸杞,附话:“给老六补身子。“

在这种全方位无死角的溺爱下,原主陈默长成了一个安静、内向、但肚子里有点墨水的少年。

对,陈家九代猎户,终于出了一个想读书的。

这事儿说来也巧。陈默五岁那年,山里来了个游方道士,化缘时在陈家借住了半月。道士发现小陈默虽然身体弱,但记性极好,一本《三字经》教两遍就能背。道士惊了,跟陈大山说:“你这儿子,是个读书的料。“

陈大山当时正在剥野猪皮,闻言抬头看了看病恹恹的老六,沉默了半天,把野猪皮一摔:“读!老陈家九代猎户,就出这么一个读书苗子,就是砸锅卖铁也供!“

王氏更是当场拍板:“老大老二老三,以后打猎多打些,老六的束脩不能少!“

三个哥哥齐声应了,老四老五虽然年纪小,但也跟着嚷嚷:“我也帮六哥打猎!“

就这样,全家勒紧裤腰带,供陈默去镇上私塾读书。原主倒也争气,几年下来,四书五经读了个七七八八,在私塾里算是出类拔萃。

然而原主的身子骨到底没撑住。

三个月前,陈默连着咳了半个月血,私塾先生都劝他别读了。王氏哭得昏天黑地,陈大山扛着枪又要进山打白鹿——

然后就穿越了。

现代社畜陈默接管了这具身体。

他醒来第一件事,不是慌张,不是害怕,而是——

“不用上班了?“

他愣了三秒,然后露出了上辈子从未有过的笑容。

“太好了。“

穿越后的陈默,心态极其平和。他上辈子卷了三十年,从小学卷到大学,从职场卷到ICU——字面意义上的ICU。如今穿越到一个猎户家当废物,他求之不得。

他的计划很简单:养好身体,当个安静的废人,享受全家人的溺爱,争取在这个没有九九六的古代世界,活出上辈子从未有过的松弛感。

然而计划赶不上变化。

变化来自于原主的记忆里,一条被埋藏的信息——

三个月前原主咳血之前,其实已经报了名,准备参加今年的巴山县县试。

陈默穿越来第三天,县衙的差役就上门了,通知他十月初八,也就是今天,到县城考场报到。

陈默当时正靠在院子里晒太阳,手里捧着王氏炖的灵芝鸡汤,听完差役的话,手里的勺子掉进了碗里。

“县试?“

“对啊,陈默,你报了名的,忘了?“差役看了看这个瘦弱的少年,眼神里写满了同情——又一个不自量力的。

陈默翻了一遍原主的记忆,确实,原主在咳血之前,怀揣着全家人的期望,去县衙报了名。原主的志向是:考个秀才,光耀门楣,让爹娘和哥哥们以后不用再进深山拿命换钱。

多么朴素的愿望。

多么致命的遗留问题。

陈默沉默了。

王氏在旁边听见了,当场拍大腿:“好!我儿要考秀才了!当家的,快,把那只老山参挖出来,给老六炖上!“

陈大山正在院子里磨猎刀,闻言抬头看了陈默一眼,那眼神很复杂——有期待,有担忧,还有一丝猎户特有的警觉,仿佛在评估一个目标。

“老六,“陈大山的声音像砂纸磨过的石头,“你有把握没?“

陈默张了张嘴,想说“爹,我其实什么都不会“,但话到嘴边又咽了回去。

因为他看见了陈大山的手。

那双手粗糙得像老树皮,虎口有一道新疤——前天进山打猎被野猪獠牙划的,王氏给他包扎时他直咧嘴,但一声没吭。

那双手,九代猎户的手,本该只握猎枪和猎刀,却为了供他读书,开始学着编竹篓卖钱。

陈默上辈子见多了“为了家庭牺牲一切“的故事,自己就是那个故事的主角。但上辈子他是自愿的,这辈子,是别人在为他牺牲。

“有。“他说。

陈大山愣了一下,然后咧嘴笑了,露出被烟草熏黄的牙齿:“好!我陈大山的儿子,有种!“

王氏已经在灶房里开始炖第三锅汤了。

于是陈默就开始了为期三个月的备考。

备考的第一步,是弄清楚这个世界的科举到底考什么。

他翻遍了原主的所有书籍和笔记,又去镇上私塾找先生打听,还厚着脸皮去县衙看了往年的考题。

然后他发现了一个令人窒息的事实——

这个世界的科举,跟他认知中的古代科举完全不是一个路子。

正常的科举考什么?经义、策论、诗赋、八股文,对吧?四书五经,代圣人立言,中规中矩。

这个世界的科举也考四书五经,也考经义策论,但考法——

怎么说呢,就像是一个完全不懂教育的人,把四书五经和现实问题强行揉在一起,揉出了上辈子甲方都提不出来的离谱需求。

比如,去年的县试考题之一:“《论语》有云'有朋自远方来,不亦乐乎',请结合此句,论述待客之道中应当如何安排座次,并用《周礼》论证你的座次安排符合天道运行规律。“

再比如,前年的考题:“《孟子》云'鱼与熊掌不可兼得',请以此理分析猎户在春猎与秋猎之间应当如何取舍,并写一篇策论,论述狩猎时机选择对地方治安的深远影响。“

陈默看完这些考题,沉默了很久。

他上辈子处理过无数甲方的离谱需求——“我要这个APP既高端大气又接地气,既简约又不简单,颜色要五彩斑斓的黑“——他都扛过来了。

但这个科举考题的离谱程度,让他觉得甲方简直是一群正常人。

“用《周礼》论证座次安排符合天道运行规律?“他喃喃自语,“这不是胡扯吗?“

但胡扯归胡扯,他得考。

因为原主的记忆告诉他,县试只是开始。县试过了有府试,府试过了有院试,院试过了才是秀才。之后还有乡试、会试、殿试——一层比一层变态。

而且据说,主考官们都是“文曲星下凡“的神人,目光如炬,能辨别文章真伪,洞察学问深浅。

陈默对此表示:上辈子面试被HR问“你最大的缺点是什么“的时候,他也觉得HR不是人。

但他还是得准备。

于是,在过去三个月里,陈默做了一件他上辈子最擅长的事——

刷题。

他让大哥陈虎进山时顺便帮他搜集方圆百里内所有能找到的往年考题和范文。陈虎虽然不理解“刷题“是什么意思,但只要是老六要的,他二话不说,半个月跑了六个县,扛回来一麻袋书。

陈默把自己关在屋里,开始了疯狂的刷题模式。

他上辈子能在互联网公司活十年,靠的就是两样东西:强大的逻辑思维和过目不忘的记忆力。这两样东西在穿越后依然还在,甚至还因为原主本身的好记性而更上一层楼。

他先把四书五经从头到尾背了一遍。不是死记硬背,而是用他上辈子做知识管理的方法,把每本书的核心观点、逻辑结构、关键词全部拆解成思维导图,存在脑子里。

然后他开始分析考题。

这一分析,他发现了一个所有人都没注意到的规律——

这些看似离谱的考题,其实都有内在逻辑。

考官并不是真的要你用《周礼》论证座次,也不是真的要你用《孟子》分析狩猎时机。他们要的是——融会贯通。

要你证明你不仅读过了四书五经,还能把它活用到任何场景里。这种能力,在古代叫“通经致用“,在现代叫——知识迁移。

想明白这一点,陈默的备考效率直线上升。

他不再背范文,而是研究“如何用经典解释一切“的方法论。他把四书五经里的核心句子做成了“万能引文库“,按照功能分类——论证天道用《易经》,论证人伦用《论语》,论证治国用《孟子》,论证礼法用《周礼》……

三个月后,他瘦了两斤(王氏为此又炖了五锅汤),但他觉得,自己勉强能应付今天的县试了。

此刻——

陈默坐在门槛上,喝完最后一口参汤,把碗递还给王氏。

王氏又塞过来一个布包:“里面是三个鸡蛋、两块鹿肉干、一壶蜂蜜水,还有你爹的护身符。“

陈默接过布包,沉甸甸的,像块砖头。

“娘,我又不是进山打猎,考个试而已。“

“考个试怎么了?考场上也得吃饱!你爹说了,饿了就吃,别亏待自己。考不好没关系,大不了回来打猎,爹养你一辈子。“

陈默嘴角一抽。

这时候院门被推开,陈大山走了进来。

他穿着洗得发白的粗布短褐,肩上扛着一把猎弓。那张弓比陈默整个人都粗,弓弦是牛筋搓的,拉满能射穿野猪的头盖骨。

但今天,陈大山没带猎刀,也没穿兽皮。他特意换了一身最体面的衣服——虽然体面得有限——头发也用水梳了,看起来像是要去走亲戚。

“爹,你这是?“

“送你进城。“陈大山把猎弓往背后一挂,语气平淡得像在说今天天气不错。

“不用吧,镇上刘叔的马车——“

“送你进城。“陈大山重复了一遍,语气没变,但眼神不容商量。

陈默认出了这个眼神。上辈子他见过无数次——项目经理说“今晚下班前给我“的时候,就是这个眼神。

“……行吧。“

王氏追出来又塞了两个鸡蛋。

巴山县城不大,拢共就两条主街、一个菜市场、一座县衙、一座考场。考场在县衙旁边,叫“明伦堂“,听着挺唬人,其实就是个能容纳百来人的大院子,摆了几排桌子板凳。

陈默到的时候,考场门口已经挤满了人。

考生大多是附近村镇的读书人,穿着长衫,手里捧着书卷,三五成群地讨论着什么“今年可能考《尚书》“之类的话题。

然后他们就看见了陈大山。

一个扛着猎弓、比门框还宽一圈的壮汉,大步流星地走进人群,身后跟着一个瘦得像竹竿的少年。

人群自动让开一条路。

不是因为认识,纯粹是本能——就像羊群看见狼,不需要理由。

陈大山把陈默送到考场门口,蹲下身子,跟他平视。

“老六。“

“嗯?“

“别怕。“陈大山伸出蒲扇大的手,拍了拍陈默的肩膀,差点把他拍趴下,“考不好没事,爹在门口等你。“

陈默揉着被拍疼的肩膀,点头:“知道了,爹。“

陈大山站起来,又看了一眼周围的考生。那些人立刻把目光移开,假装在看天、看地、看蚂蚁。

“去吧。“陈大山从背后取下猎弓,靠在考场门口的石狮子上,然后自己往门边一站,双手抱胸,像一尊门神。

考场里,陈默找到了自己的座位。

桌子是旧木头的,上面还有上一个考生刻的“苍天啊“三个字。陈默默默地坐下来,把布包放在桌角,掏出鸡蛋和鹿肉干。

旁边的考生看了一眼他的装束——粗布衣裳,猎户家的孩子模样——又看了一眼他掏出来的鹿肉干,露出了一种微妙的表情。

那表情陈默太熟了。上辈子他去互联网公司面试,HR看见他三本院校简历时的表情,一模一样。

陈默懒得搭理,剥了个鸡蛋塞嘴里。

辰时三刻,锣声响了。

考场大门关闭,所有考生归座。

主考官从后堂走出来——巴山县令周文宾,一个五十来岁的干瘦老头,穿着官服,留着山羊胡,眼神浑浊但锐利。他在科举路上蹉跎了三十年才考上举人,然后被分到这穷乡僻壤当县令,对考试有一种近乎病态的执着。

“诸位,“周文宾坐定,清了清嗓子,“今日县试,共三题。“

考场安静了。

“第一题——“

周文宾展开考卷,念道。

“《论语·微子》有云:'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此句本意是孔子不愿隐居山林与鸟兽为伍。然巴山县素以狩猎为业,猎户终日与鸟兽为伴。请以此句为引,作一篇骈文,论述——“

他顿了顿,似乎自己也在消化这道题。

“——野猪交配之天道伦理。“

考场里,死一般的寂静。

然后,此起彼伏的倒吸凉气声,像一百个人同时被骨头卡住了嗓子。

“野……野猪交配?!“

“天道伦理?!“

“这……这他娘的是科举考题?!“

有人当场把毛笔摔了,有人两眼发直仿佛见了鬼。

陈默坐在角落里,嘴里的鸡蛋还没咽下去,整个人僵住了。

他上辈子处理过无数离谱需求。

“我要这个LOGO大一点同时小一点。“

“我要这个页面既古典又赛博朋克。“

“我要你用一句话概括整本《红楼梦》还必须押韵。“

他都做过。

但“用《论语》写骈文论述野猪交配的天道伦理“——

这个需求,超出了他三十年职业生涯的理解范围。

他转头看向考场门口。

透过门缝,他隐约看见陈大山靠在门边,正百无聊赖地用手捏核桃吃。那核桃是连壳捏的,咔吧咔吧的。

仿佛感应到了儿子的目光,陈大山抬头看过来,隔老远做了个口型——

“别怕,爹在。“

然后又捏碎了一个核桃。

陈默收回目光,深吸一口气。

好,冷静。

他上辈子在互联网公司学到的第一课就是——需求再离谱,也别慌。先拆解,再执行。

他闭上眼,开始在脑子里检索。

《论语·微子》原文:“鸟兽不可与同群,吾非斯人之徒与而谁与。“孔子的话,意思是“我不能与鸟兽同群,我不跟世人在一起跟谁在一起“——表达的是入世而非避世的态度。

考题要求:以此为引,写骈文,论述野猪交配的天道伦理。

翻译一下——用孔子不愿与鸟兽为伍的态度,反过来说明鸟兽(野猪)的行为其实也有天道规律,人虽然不该与鸟兽同群,但可以从鸟兽行为中领悟天道。

再翻译一下——用儒家的天道观,解释野猪繁衍行为的自然规律,写成对仗工整的骈文。

这考题……离谱归离谱,但仔细想想,逻辑链是通的。

考官要考的不是你对野猪的了解,而是你能不能把“经义“和“现实“接上——能不能从圣人之言出发,解释世间万物。

这不就是知识迁移吗?

陈默上辈子干的就是这个。

他拿起毛笔——原主的毛笔字还不错,这是唯一让他欣慰的事——蘸了墨,在纸上写下第一行字。

他决定从“阴阳“入手。

《易经》有云:“一阴一阳之谓道。“万物繁衍,不离阴阳。野猪交配,本质上就是阴阳交合、天地化生的一种表现。

孔子说“鸟兽不可与同群“,不是否定鸟兽,而是强调人伦。但天道无私,鸟兽之行亦是天道的一部分——

他落笔:

“盖闻天地氤氲,万物化醇;男女构精,万物化生。此《易》之至理,非人独然,禽兽亦然。夫子曰'鸟兽不可与同群'者,非弃鸟兽也,明人伦之分耳。然天道广大,不遗草木;化育无私,岂外豕羊?“

写到这里,他停了一下,觉得自己需要一个关于野猪行为的合理描述,但又要用文言包装,让它看起来高大上。

他上辈子看过不少纪录片,什么《动物世界》《蓝色星球》——赵忠祥老师那句“春天到了,万物复苏,又到了动物们交配的季节“简直刻进了DNA里。

他继续写:

“夫野豕者,山泽之猛兽也。春深草长,阳气初盛,则牝牡相求,此天地之正理也。獠牙交错者,非为争斗,乃阴阳相济之象也;哼鸣相应者,非为喧闹,乃刚柔相感之音也。“

“《中庸》云:'万物并育而不相害,道并行而不相悖。'野豕之繁衍,亦此理也。牡者求偶,以力为雄,此天道之择优也;牝者育子,以巢为安,此地道之厚载也。“

“夫子不远鸟兽,而正人伦;不废物性,而明天道。圣人之教,原非割裂万物,乃统而贯之也。是故观野豕之交,可知阴阳之理;察鸟兽之群,可明天人之分。“

他洋洋洒洒写了三百来字,收尾:

“诗云:'鸢飞戾天,鱼跃于渊,岂弟君子,遐不作人。'万物各得其所,圣人成己成物,此之谓天道大化,不言而教,不为而成者也。“

写完,陈默放下笔,长出一口气。

他看了看自己的文章,觉得……还行。

至少把孔子、易经、中庸和诗经全串上了,逻辑链完整,骈文对仗勉强工整,最关键的是——他成功地把“野猪交配“升华到了“天道大化“的高度。

这要是放在上辈子,甲方得给他竖大拇指:“虽然离谱,但你真的做到了。“

他抬头看了看周围。

其他考生还在抓耳挠腮。有人咬着笔杆发呆,有人在纸上写了又划、划了又写,有人两眼通红像是快哭了。还有一个人在写“野猪者,哼哼哼哼也“,然后被自己气得把纸揉了。

陈默默默把试卷翻过来,开始看第二题。

第二题比第一题正常一些——“《孟子》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请以此论述猎户生涯对品格锻造之益处。“

这道题对陈默来说简直是送分题。他爹是猎户,哥哥们是猎户,他从小在猎户家庭长大,对“忧患“的理解比任何人都深。

他提笔就写,半小时搞定。

第三题是一首试帖诗,题目是“秋猎“,要求五言八韵。

陈默不太擅长写诗——上辈子他连朋友圈都懒得发——但原主的记忆里有一些诗词积累,他硬凑了一首,至少押韵了。

写完三道题,他看了看天色,还早。

他把剩下的鸡蛋吃了,鹿肉干嚼了,蜂蜜水喝了,然后趴在桌上闭眼养神。

一个时辰后,交卷的锣声响了。

陈默交了卷,背着布包往外走。

考场门口,陈大山还靠在石狮子上,手里多了一把瓜子——不知道从哪顺来的。

看见陈默出来,他站起来,拍了拍身上的瓜子皮:“考完了?“

“考完了。“

“考得咋样?“

陈默想了想:“让我用《论语》写野猪交配。“

陈大山沉默了三秒,然后面无表情地问:“写出来了?“

“写了。“

“那行。“陈大山扛起猎弓,转身就走,“回家,你娘炖了老鳖。“

陈默跟在后面,看着老爹宽阔如山墙的背影,忽然觉得——

这个离谱的世界,好像也没那么难混。

至少,他不用加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