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轻於擘絮纷,细若吹卿雪

“罗书,是不是因为我昨晚拒绝你,所以你现在生我气?”苏清婉不甘的看着已经将头埋进书堆的罗书。

“同学,你想多了,我并没有生气。”罗书抬起头,轻声说道。

苏清婉微微睁大眼睛,骄傲的内心像是受到极大刺痛。

她越想越气委屈,凭什么拒绝他,他凭什么能生气,明明是他追我,凭什么他可以不理我!

“罗书,真挚的感情是需要磨练的,你连这样一点点小小的考验都经受不住,我怎么敢同意和你在一起?”

“磨练?取经吗?是不是还得经历九九八十一难?”

罗书现在真的不想再跟苏清婉有任何纠缠,“乖,你换个人磨练好吗。”

苏清婉听完后立即就炸了。

双手交叉,趴倒在桌子上,小声的抽泣起来。

恰巧这时,台上的小蜜蜂突然停止了讲课。

苏清婉委屈小声的抽泣声,瞬间便传遍了整个教室。

“怎么回事?”

讲台上,老张捋了捋被吹乱的‘秀发’,望向罗书。

“哦,老......老师,苏同学她肚子疼。”罗书下意识就要喊老张。

“肚子疼?”老张疑惑的看了眼还趴在桌子上小声抽泣的苏清婉,锐利的目光中透着一丝怀疑,“中午吃坏肚子?”

“老师,苏清婉同学是来亲戚了。”

罗书身后一道羞涩的男声响起。

“哈哈哈。”

此话一出,惹来全班男人的哄堂大笑。

青春期的少女,每个月的这几天情绪本就不稳定,再加之这种事被人在上课时说出,趴在桌上的苏清婉只觉脸颊烫红,恨不得找个地洞钻进去。

叮铃铃~

这时,下课铃刚好响起。

羞愧难当的苏清婉不等讲台上的老班喊下课,便捂着肚子冲出了教室。

......

“罗书你过分了,清婉只是拒绝你的表白,你怎么可以这样对人家。”

老班一走,后桌的男生便站起来大声斥责罗书,瞬间引来全班人的目光。

这人叫蔡虚坤,与那位练习时长两年半的偶像练习生只一字之差。

罗书瞥了他一眼,并未与之争锋相对。

年轻青春的体内,藏着的是一颗而立之年的心,罗书自然不屑于去跟一个高中生争辩,只是淡淡开口:“这位同学,你知道世间之大,其实所有事都可以归结于两大类吗?”

“啊,哪两类?”蔡虚坤下意识问道。

“第一件‘关我屁事’;第二件......”罗书抬眸瞥了眼蔡虚坤,“关你屁事!”

“哈哈哈!”

前桌突然爆发出一阵哈哈笑声。

“笑不活了,老罗,你特娘的太瘠薄有才了。”

闻声,罗书转头。

那是一个厚嘴唇,小眼睛的男生。

男生嘴唇上有一圈淡黑的绒毛胡须,脸颊冒着几颗青春痘,捶胸的右手指甲缝中,因为做题时习惯的手抓头皮,还残留着些许头屑。

“李杰?”

罗书一眼便认出眼前男生。

李杰算是罗书高中时代最好的兄弟,两人即便是大学毕业都还保持着联系。

这张脸比印象中的要青涩太多。

前世,罗书刚开始创业那会资金短缺,这小子不知从哪打听到这消息儿,于是偷偷拿了他爷爷的养老金交给罗书。

也因为有他偷来的那笔养老金,罗书才熬过了那段最艰难的时光。

从老爷子的角度而言,李杰不是一个好孙子,但对罗书而言,他是个好儿子。

这份感情,罗书两辈子都不会忘。

“哼!”

蔡虚坤冷哼一声,扭头跑出教室,看样子应该是要去给苏清婉买苏菲。

“老罗,你特娘真不是个东西,人家都把这么私密的事情都告诉你了,摆明是在给你机会,你怎么也应该关心一下人家。”

因为前后桌,李杰也是听到了刚才罗书与苏清婉两人之间的小声交谈。

“关心?”罗书瞥了眼自己的这个好大儿,“阿杰啊,你有没有听过一句话。”

“啊,什么话?”李杰问道。

“暖男排狗后面!”

李杰一脸茫然。

这个时代暖男还是个褒义词,暖男排狗后面这个段子也还没出现。

李杰虽然没听懂好哥们的话,但从对方语气中也大致能听出这应该不是句什么好话。

“听不懂你在说什么。”李杰晃了晃脑袋,“今年老样子?”

“什么?”罗书一脸懵。

“今天你生日啊,刚好晚上没课,老样子,中门对狙。”

少年的注意力变化得很快,相比被罗书舔而不得的苏清婉,李杰更在意自己能在好兄弟生日这天狂爆他多少个黄金狗头。

“不了。”罗书摇摇头,“晚上没课,我想回去看看。”

“有什么好看的。”李杰囔囔着,“算了,你不去我就玩快乐压缩。”

......

十分钟课间休息时间很快结束。

苏清婉与蔡虚坤两人卡在上课铃响的最后一秒走进教室。

罗书并没有去看苏清婉,只是埋着头,盯着面前的英语书。

前世的他是个偏科战神。

与传统意义上的偏好某一科的偏科战神不同,罗书是偏差某一科。

而罗书偏差的这一科,便是英语。

至于英语这个所谓的偏差究竟是偏多少。

只能说超常发挥能考50,正常发挥40,失常发挥30。

是的,总分150,他连三分之一都考不到。

当年也就是其他科目不错,强行将他的总成绩给了抬上去。

可此时,罗书有些激动。

将英语书上的阅读理解通篇看完,他脑海中只有两个单词:so easy!

这么简单的句子,前世自己竟然一点都看不懂?

重生一回,莫名有了满级大佬重回新手村的感觉!

前世,因为公司业务需要,罗书必须逼着自己去学英语。

当时公司刚起步,没钱请不起翻译,罗书被逼着没日没夜学了两个月英语,后来又到漂亮国纯生态的与人商务交谈了几个月,倒是让他练就了一口流利的英语。

以他如今的英语水平,应付高考英语,完全就是高射炮打蚊子,敢敢单单!

没曾想,当初被英语老师指着鼻子骂,答题卡丢地上牵条狗过来踩两脚都比这对的多的英语,竟然让重生给治好了。

至于其他科目。

数学一直就是罗书的强势科目,外加大学毕业那几年,他一直在给高中生做家教,数学倒是一直没丢。

刚才简单看了几眼数学,完全没有问题。

至于文综,这东西只能说靠悟性与努力。

还有一年时间,完全来得及。

现在,唯一心中没底的,倒是说了三十年的母语。

前世,罗书语文一直就不稳定,运气好能上130多挨边140,运气不好就在及格线徘徊。

2014年,魔都交大在赣省的分数线为615。

若是语文堪堪及格,想上交大怕是有些危险。

......

上课铃结束。

聪明绝顶的老班捧着一堆卷子走进教室。

他不喜欢学生上课前喊那套毫无吊用的‘老师好’,他是个极致的实干主义。

他一惯认为,有喊这些虚头巴脑的时间,还不如多刷一道选择题。

同时,他还是一个极致的成绩至上主义。

在他的班级,只要能考出好成绩,你就有绝对的话语权,日子也能过得非常滋润。

“高三学期的摸底考成绩已经在我手上,老规矩,按照成绩重新分排座位。”

听到讲台上老班的声音,苏清婉忍不住偷偷瞥了眼身旁的罗书。

按照往年的升班摸底考,罗书都会将分数控制得与她相当,这样便能确保两人还能选在一起。

如今,发生刚才那档子事,苏清婉已经有些不想再与罗书维持同桌关系。

被拒绝就假装不在意,作为男生一点气量都没有。

好,咱们就看谁能耗得过谁。

不同你做同桌,看你以后要不要过来找我道歉。

两年的相处,大家也基本都了解老班的行事风格,对于他以成绩来排座位的行为大家也已经见怪不怪。

“下面,我念到名字的同学上来拿试卷。”

“帅大伟!”

老班拿起四张卷子,等着名叫帅大伟的男生上台,道:“语文96,数学72,英语35,文综180。”

“摸底总分750,你连400都考不到,英语才考35,你也要学罗书?他其他科成绩好,你其他科能跟他比?”

罗书:“???”

有被冒犯到!

“李杰你也别笑,你比帅大伟好不了多少。”

“李杰,语文100,数学82,英语72,文综170,424分,一不小心就读不上二本,你还有脸笑?”

“拿下去,丢人现眼。”

老班毫不留情,言语极其犀利,“下一个岳作鹏!”

后方一个硕大身影站起身来,体重二百打底的胖子,每一步都感觉教学楼在颤动。

“语文75,数学36,英语40,文综150。”

“你是准备毕业直接继承家里的养猪场?”老班黑着脸,“750的总分,一半你都考不到,让你家的猪来踩几脚,都比你分多。”

胖子摸摸头,嘿嘿一笑。

“笑?还笑?”老班恶狠狠的瞪了他一眼。

胖子也不在意,抓起卷子就颤着教学楼走回自己座位。

罗书视线在他身上略微停留了片刻。

这胖子他有印象,并不只是因为对方的体重与名字,还因为他是自己高中时代为数不多的朋友。

两人体育课经常一起组队打球。

罗书身高一米八五,胖子体重二百斤,两人组合基本碾压全场。

这家伙虽然成绩差,但脾气好,讲义气。

当初得知罗书舔了八年舔而不得时,还专门飞了一趟魔都安慰他。

“罗书!”

很快便喊到自己名字。

罗书走上讲台,对上老班那双爱恨交织不清的眼。

“语文128,数学138,文综238,英语......36。”

“罗书,你这我都已经不想说了,但凡你稍微用点心在英语上,也不至于考这点分。”

他用力挥舞着那张36分的英语试卷,唾沫星子飞射。

总分540,这是罗书为了能和苏清婉做同桌而控的极限分数。

为了能和苏清婉做同桌,罗书数学最后一个大题甚至直接就放了。

罗书稍微退了半步,惊险躲过对方喷出的唾沫暗器,面色平静。

少年身体里藏着的是一个商海沉浮多年的成年人,完全不可能会被对方吓到。

教训几句后,罗书拿着自己的卷子走了下去。

紧接着,他又开始念起下一个名字。

“叶卿雪!”

语气和之前截然不同,脸上甚至还带着笑意。

见对方站起,他便已经开始迫不及待的将分数念了出来。

“语文138,数学136,英语140,文综232,总分646,全班第一,也是年级第一。”

罗书与叶卿雪擦肩而过,目光落在对方光滑的肌肤和白皙的脖颈曲线上。

直到这一刻,罗书才反应过来,原来班上还有一个女孩叫叶卿雪。

虽然普通人的高中并不会像青春电视剧中那般,无聊的给那些长得好看的少男少女们排什么班花班草的名次,但有些长相确实出众的,仍旧会自然而然成为学生话题的中心,是人们哪怕毕业许久,回忆高中生活,也依旧记忆鲜活的一小撮人。

而叶卿雪便属于这一类人。

她属于那种青春短视频中,无需化妆只是一身干净校服,扎个高马尾,在操场上一站便能惊艳别人一整个学生时代的女孩。

这个年代的高中对学生穿着校服的管制还不算严格,除了每周一早的学校大晨会外,几乎不会强制要求学生穿那臃肿宽大又丑陋的蓝白色校服。

但这种肥裤腿,宽腰线,毫无美感的服装,套在叶卿雪身上,却一点没遮挡她的美,反倒为她增添了几分青涩稚嫩。

罗书记得,当年的叶卿雪以635的高分被魔都交大金融系录取,成为当年学校文科班唯一一个被双重名校录取的学生。

这......是个妥妥的高冷美女学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