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实用版(2013年版)
-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 221字
- 2021-03-31 16:04:50
第七条 旅游协调机制
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旅游工作的组织和领导,明确相关部门或者机构,对本行政区域的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
▶理解与适用
旅游活动涉及多个行业,为了保障旅游与有关行业工作的协调,促进旅游业健康发展,本条规定,国务院建立健全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对旅游业发展进行综合协调;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明确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本行政区域旅游业发展和监督管理进行统筹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