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行政诉讼法及司法解释关联理解与适用(上册)
- 江必新 梁凤云
- 181字
- 2020-08-27 19:03:01
【立法背景】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发现不属于本法院管辖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了不属于其管辖的行政案件的补救措施,其实质在于仅仅是对案件的移送,而非管辖权的移送。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并不一定必然就具有管辖权,但为了防止法院间的互相推诿,受移送法院即便没有管辖权也不得拒收、退回或自行再移送。
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对已经受理的案件经审查发现不属于本法院管辖时,将案件移送给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的一种法律制度。它是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理了不属于其管辖的行政案件的补救措施,其实质在于仅仅是对案件的移送,而非管辖权的移送。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并不一定必然就具有管辖权,但为了防止法院间的互相推诿,受移送法院即便没有管辖权也不得拒收、退回或自行再移送。